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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匯能源:2009年公司債券本息兌付和摘牌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7 07:40



兌付債權登記日:2016年08月23日

債券停牌起始日:2016年08月24日


兌付資金發放日:2016年08月26日

摘牌日:2016年08月26日

廣匯能源(60025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2009年8月26日發行的廣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08月26日支付2015年08月26日至2016年08月26日期間最後一個年度利息和本期債券的本金。本期債券系七年期債券,將在到期後於2016年8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摘牌。為保證還本付息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

1、發行人:廣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債券名稱:廣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債券。

3、債券簡稱及代碼:09廣匯債,122021。

4、債券期限、規模和利率:本期公司債券為7年期固定利率,發行規模為
人民幣
10 億元,票面利率為6.95%。

5、債券形式:本期債券為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6、起息日:自2009年8月26日開始計息,本期債券存續期間每年的8月26日為該計息年度起息日。

7、付息日:2010年至2016年每年的08月2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

8、兌付日:2016年08月26日。

9、兌付登記日:2016年08月23日。在兌付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期公司債券持有人,均有權獲得所持本期公司債券的本金及最後一期利息。

10、上市時間和上市地點:2009年09月29日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11、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2、信用評級:2016年5月,經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跟蹤評級,本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維持評級展望為穩定;維持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

二、本次本息兌付方案

根據《廣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廣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的約定,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6.95%,每手「09廣匯債」(面值
人民幣
1,000元)派發利息及本金為
人民幣
1069.5元(含稅)。本次兌付的本金總額為
人民幣
10億元整。

三、本次兌付債權登記日及兌付日

1、兌付債權登記日:2016年08月23日

2、債券停牌起始日:2016年08月24日

3、兌付資金發放日:2016年08月26日

4、摘牌日:2016年08月26日

四、本次兌付對象

本次兌付對象為截止2016年08月2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09 廣匯債」持有人。

五、本次兌付、兌息辦法

1、本公司已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公司將在本期兌付、兌息日 2 個交易日前將本期債券的相關本金及相關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准。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本金及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本金及利息。

六、關於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關於向個人投資者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 20%征收。

(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2、關於向非居民企業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人民幣
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分別簡稱「QFII」、「RQFII」)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 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 號)以及2009 年1月23日發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將稅款返還本公司,然後由本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具體安排如下:

請截止2016年08月23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時持有 「09廣匯債」的QFII、RQFII最晚於2016年08月26日前填寫本公告附件《「09廣匯債」債券付息事宜之QFII/RQFII情況表》同證券賬戶卡復印件、QFII/RQFII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復印件等簽章後一並傳真至本公司,原件以專人或郵寄的方式送達至本公司。

傳真號碼:0991-8637008

郵寄地址:烏魯木齊市新華北路165號中天廣場27層財務部

收件人:尹紅(收)

郵政編碼:830002

七、相關機構及聯系方法

1、發行人

公司名稱:廣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東升

注冊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上海路16號

聯 系 人:倪娟

聯系電話:0991-3759961

傳 真:0991-8637008

2、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稱:海通證券(60083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廣東路689號海通證券大廈1401室

聯 系 人:資本市場部

聯系電話:021-23219489、23219490、23219503

傳 真:021-63411627

3、托管人

公司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

聯系人:徐瑛

聯系電話:021-68870114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廣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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