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上電子: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子公司高照國際有限公司之背書 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5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2 17:41
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高照國際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03629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7006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511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517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69633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票據以取得額度,
新增額度美金1,100萬,以因應100%轉投資子
公司營運擴充之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192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7949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背書保證到期即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一年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007259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858504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70.4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2.9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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