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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第二期2016年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0 07:30



債權登記日:2016年8月15日

債券付息日:2016年8月16日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發行人」)於2013年8月16日發行的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8月16日開始支付自2015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15日期間的利息。根據《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2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募集說明書》及《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為保證本次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概覽

1、債券名稱: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二期)。

2、債券簡稱及代碼:本期債券分為5年期債券和10年期債券兩個品種。5年期債券簡稱為「12國航02」,代碼為「122268」;10年期債券簡稱為「12國航03」,代碼為「122269」。

3、發行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4、債券品種及發行規模:本期債券分為5年期固定利率和10年期固定利率兩個品種,發行規模分別為35億元和15億元。

5、債券發行批准機關及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1566號文。

6、擔保人及擔保方式:中國航空集團公司為本期債券的還本付息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7、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

8、債券利率: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的票面利率為5.15%,10年期品種的票面利率為5.30%。本期債券兩個品種均為固定利率,在債券存續期內固定不變。

9、還本付息方式: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

10、付息日:

(1)5年期品種: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16日為上一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2)10年期品種: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16日為上一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11、兌付日:

(1)5年期品種:2018年8月1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2)10年期品種:2023年8月1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12、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經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本公司的主體信用級別為AAA級,本期債券的信用級別為AAA級。

13、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14、上市日期:2013年9月5日。

15、登記、托管、結算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債券本年度付息和兌付情況

1、本年度計息期限:2015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15日,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

2、利率及付息:本期債券5年期票面利率(計息年利率)為5.15%;本期債券10年期票面利率(計息年利率)為5.30%。本期付息每手「12國航02」(122268)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51.50元(含稅);本期付息每手「12國航03」(122269)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53.00元(含稅)。

3、債權登記日及付息對象:本期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8月15日。本次付息對象為截至2016年8月1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部「12國航02」和「12國航03」公司債券持有人。

4、本期債券的兌息日:2016年8月16日。

三、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准。本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購買本期債券並持有到債權登記日的投資者,利息款通過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該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賬戶中,再由該證券公司將利息款劃付至投資者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中。

3、從發行市場購買本期債券並持有到債權登記日的投資者,在原認購債券的營業網點辦理付息手續,具體手續如下:

(1)如投資者已經在認購債券的證券公司開立資金賬戶,則利息款的劃付比照上述第2點的流程。

(2)如投資者未在認購債券的證券公司開立資金賬戶,請按以下要求辦理:

A、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辦理利息領取手續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根據原認購債券的營業網點要求辦理;

B、本期債券機構投資者辦理利息領取手續時,應出示經辦人身份證,並提交單位授權委托書(加蓋認購時預留的印鑒)正本、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該機構投資者公章)和稅務登記證(地稅)復印件(加蓋該機構投資者公章)以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C、如投資者原認購網點已遷址、更名、合並或有其他變更情況,請根據托管憑證上注明的二級托管人名稱或加蓋的公章,咨詢該二級托管人。

四、關於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關於向個人投資者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就其獲得的債券利息所得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請各兌付機構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自行承擔。

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征繳說明如下:

(1) 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 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

(4) 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付息網點領取利息時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網點。

(6) 本期債券利息稅的征管部門:各付息網點所在地的稅務部門。

2、關於向居民企業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本次付息每手「12國航02」(122268)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51.50元(含稅);每手「12國航03」(122269)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53.00元(含稅)。

3、關於向非居民企業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於持有「12國航02」、「12國航03」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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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QFII」、「RQFII」)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發行人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並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向相關非居民企業派息之後,將其代扣的稅款返還本公司,由本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相關稅款。

為便於本公司繳納上述稅款,請上述QFII、RQFII在本期債券本次付息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本公告所附表格《「12國航02」付息事宜之QFII、RQFII等非居民企業情況表》(請填寫並加蓋公章)和/或《「12國航03」付息事宜之QFII、RQFII等非居民企業情況表》(請填寫並加蓋公章)、證券賬戶卡復印件(需加蓋公章)、QFII、RQFII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等一並傳真至本公司,蓋章後的原件寄送至本公司處。

聯系人:姚?Z?Z

地址:中國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經濟開發區天柱路30號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電話:010-61462202

傳真:010-61462812

信封上請注明「QFII所得稅資料」或「RQFII所得稅資料」。

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後向當地稅務部門代繳QFII、RQFII所得稅。如QFII、RQFII未履行債券利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或納稅申報義務導致發行人無法完成代扣代繳,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QFII、RQFII自行承擔。

五、相關機構及聯系方式

1、發行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中國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經濟開發區天柱路30號

聯系人:姚?Z?Z、邢燕榮、安超

聯系電話:010-61462202

傳真:010-61462812

2、牽頭主承銷商、保薦人、債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證券(60003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中信證券大廈22層

聯系人:聶磊、楊芳、朱鴿

聯系電話:010-60838888

傳真:010-60833504

3、聯席主承銷商: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7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12層、15層

聯系人:秦旭嘉、劉睿

聯系電話:010-58328888

傳真:010-58328954

4、聯席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聯系人:楊旋旋、李彬楠

聯系電話:010-65051166

傳真:010-65059459

5、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聯系地址:上海市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

聯系人:徐瑛

聯系電話:021-68870114

郵政編碼:200120

投資者欲全面了解有關「12國航02」和「12國航03」兌付兌息的具體條款,請查閱2013年8月14日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π//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2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募集說明書》。

特此公告。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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