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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男酒駕獲緩起訴 總統府:沒有進一步評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8 13:06


記者王鼎鈞/綜合報導

 


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宣誓就職當晚就因酒駕遭逮,台北地檢署8日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且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沒有進一步的評論」。

江春男2日深夜在台北市濱江街遭臨檢,酒測值達0.27毫克/升已超標,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北檢指出,江春男事後坦承犯行,顯示有悔意,且未肇事造成他人死傷,因此予以緩起訴1年,並應在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

外界質疑北檢迅速做出處分,北檢說明,江春男於3日凌晨1時40分許移送北檢,訊後依照「速偵」案件相關程序辦理,歷經6個工作天結案,與向來偵辦相關案件的速度相差無幾。

至於江春男何時赴任?外交部日前說,將在全案司法偵查程序完成後,再赴新加坡就任。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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