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中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15中房債」2016年付息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4 13:50中房地產(00073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8月11日,凡在2016年8月11日(含)前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8月11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中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於2015年8月12日發行的中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簡稱「15中房債」、「本期債券」、債券代碼112263)至2016年8月11日將期滿1年。根據本公司「15中房債」《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和《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的規定,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1、發行人:中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債券名稱:中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3、債券簡稱:15中房債。4、債券代碼:112263。5、發行總額:人民幣7億元。6、票面金額:本期債券每張票面金額為100元。7、發行價格:本期債券按面值平價發行。8、債券期限:本期債券期限為5年。9、債券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4.22%。10、還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額: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利息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於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後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11、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2015年8月12日。12、付息日: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12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13、到期日:本期債券的到期日為2020年8月12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14、兌付日:2020年8月12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15、計息期限: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5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1日。16、擔保安排:本期債券由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17、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18、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5年9月3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信用級別及信用評級機構: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估,發行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本期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A。20、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1、本期登記、托管、代理債券付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二、本次付息方案按照《中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5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15中房債」的票面利率為4.22%,每手「15中房債」(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42.2000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33.76000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人民幣37.980000元。三、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及付息日1、債權登記日:2016年8月11日2、除息日:2016年8月12日3、付息日:2016年8月12日四、本期債券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8月11日(該日期為債權登記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5中房債」持有人(界定標准請參見本公告的「特別提示」)。五、付息辦法本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本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本公司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付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後續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關公告為准。六、關於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七、咨詢聯系方式咨詢機構:中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洪湖東路9號財富大廈B座9樓郵編:401120聯系人:田玉利、王婷咨詢電話:023-67530016傳真:023-67530016八、相關機構1、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獻忠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8號聯系人:李禹龍、林欣欣聯系電話:010-85556365、010-85556448傳真:010-855564052、托管人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201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場22-28樓聯系人:梁一霞郵政編碼:518038特此公告。中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8月3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遊學是年輕人的專利? 壯世代遊學團正夯!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2016年上半年短期融資券利差分析報告下一篇14渝發債:2016年付息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