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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中影案又挨告 這次連「馬尾妹」也遭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1 17:07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日前被最高法院判決,必須將新台幣1.7億餘元返還中影公司確定,1日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到台北地檢署,提告蔡正元、蔡正元的新婚妻子「馬尾妹」洪菱霙、岳父洪信行,並指控蔡正元以「掏空自己」的手法,將非法所得輸送給洪菱霙、岳父洪信行,涉及特別背信及侵占等罪。

蔡正元被控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利用減資手法侵吞中影1.7億元,最高法院今年5月判決蔡正元必須將新台幣1.7億餘元返還中影公司,全案定讞。

黃越宏表示,媒體依照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報導,2009年時,蔡正元前妻申報名下財產逾1.6億元,但去年蔡正元與前妻離婚,今年1月31日卸任申報,名下已無土地、建物、汽車,僅剩存款18萬4290元、股票5290元。

黃越宏質疑,蔡正元是想以「掏空自己」的方式,隱匿其犯罪所得,且全案審理時二審法官指出,蔡正元將非法利益輸送給洪菱霙父女,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蔡正元因此必須賠償中影,也代表最高法院認定相關事實及理由,他才會出面告發3人涉嫌特別背信及侵占等罪。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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