閎暉: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2 09:11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11
2.公司名稱:閎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B1版
6.報導內容:閎暉蘇州廠區關門停產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去年進行產能規則性調整,目前營運一切正常。關於媒體報導
”與當地政府簽有協議,必須等到兩年之後才能搬離,否則需賠償政府人民幣1.5億
元的違約金,因此公司決定停產,等到兩年後合約到期再正式倒閉....”,此係純屬
媒體臆測,本公司不予評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