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豪精密:本公司與核能研究所簽訂重要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2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7/20雙方簽署後生效,有效期間為10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固態氧化物燃料電池(SOFC)電池堆組裝技術』及『高
溫封裝用玻璃組成及封裝方法』之技術及專利授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技術授權為強化本公司材料開發技術能
利及研發人員的專業知識提升,對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順應綠色能源的需求,將公司陶瓷材料的核心技術及生
產工藝應用於燃料電池堆的開發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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