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體驗報告圖利特定人? 北市:合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19 15:13
北市府去年的「大巨蛋體檢報告」,4月初報告製作完成,不過當時卻未完成採購簽約程序,遭質疑圖利特定人。發包中心主任黃錫薰回應,北市府去年2月底就向日本專家邀約,對方也答應,但標案的行政簽約程序同時進行,才會產生誤會。至於是否違反採購法?財政局表示,未達公告金額可採限制性招標,符合採購法。(林麗玉報導)
外界質疑,北市府去年4月16號召開記者會提出的「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其實報告早在4月初就製作完成,不過市府的標案卻在4月14號才完成標案的簽約程序,外界質疑,市府圖利特定廠商,並且違反採購法,北市發包中心主任黃錫薰回應,這應該是誤會,北市府去年2月向日本專家邀約參與大巨蛋安全體檢計畫,當時對方同意並且發給意向書,北市府請專家模擬、與簽署契約的程序是同時並行,所以才會產生誤會。
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去年的大巨蛋公安體檢標案,屬於未達公告金額的採購案,可以不需要透過公告,由承辦單位邀請指定廠商議價,只要簽報長官核准後,就可以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完全符合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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