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終極上訴被駁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11 16:07
英冠球隊伯明翰的前班主楊家誠在2014年3月因洗黑錢案罪成,遭到法庭判刑入獄6年。楊家誠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今早終審法院頒下判詞,五名法官一致裁定楊家誠上訴失敗。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結果的楊家誠,需要即時返回獄中,以服餘下4年半的刑期。
法官的判決後,楊家誠?在場支持的楊家誠妻子及其兒子,均表現落寞之情。
終審法院裁定,控方無須證明由被告處理的財產事實上代表可公訴罪行的得益,又指出控方只需要證明被告在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代表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情況下,仍處理該項財產。而合理理由的定義,則是「任何人客觀地看這芷理由都相信如此」。至於以往由楊家誠擔任主席的伯明翰環球(02309-HK)至今仍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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