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材料: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05年第二季轉換增發新股情形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05年第二季(自105年4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止)經債權人提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共計申請轉換公司債201張,合計轉換發普通股1,069,1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691,480元。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轉換後之新股上市:轉換後之普通股股票直接撥入該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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