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煤化申請破產重整 將打擊市場風險偏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30 07:50
債券發行人雲維股份(600725,股吧)以及雲煤化集團公告自身以及系統內多家公司被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
雖然兩家債券發行人均尚未資不抵債,但從《破產法》的規定來看,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也仍有可能被法院裁定破產重整。破產重整一旦被法院裁定,將會對發行人現有存續債券的兌付帶來較大影響,雖然可能受益於避免無序追償,但很可能遭遇技術性違約。
更值得的關注的是,此次申請對兩家發行人破產重整的債權人也是雲南國資委全資下屬企業,是雲南省籌劃中的國企脫困運作主體,此次事項或折射當地政府態度耐人尋味。
本次事項將進一步打擊市場風險偏好,區域和產能過剩行業融資環境將進一步惡化,相關債券估值堪憂。
據媒體報道稱,近日雲南省屬重點企業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雲煤化」)及其子公司被債權人申請破產重組。如果雲煤化進入重整司法程序,則雲煤化55億元的債券可能提前停止計息。
近日,雲煤化在中國貨幣網發布公告稱,雲煤化集團自身以及子公司雲南雲維集團有限公司、雲南雲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雲維股份」)以及旗下曲靖大為焦化制供氣有限公司和雲南大為制焦有限公司均被債權人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申請破產重整。
不過,對於債權人提出的申請是否會被法院受理,雲煤化及其子公司是否會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雲煤化的公告稱,如果債權人雲南聖乙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聖乙投資」)對雲煤化的重整申請被昆明中院受理,雲煤化將會進入到重整的司法程序,雲煤化旗下的「15雲煤化MTN001」、「14雲煤化PPN004」、「14雲煤化PPN003」及「12雲煤化MTN1」將提前到期並停止計息,並存在無法全額兌付的風險。上述四只債券所涉及金額共計55億元。
根據《破產法》,破產重整指的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制定重組計劃,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債務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償債務,同時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繼續經營其業務。在重整期間,未到期債務視為到期,各債權人不能單獨個別追索債權,企業可在管理人監督下獲得經營半年或更長時間的機會,而在此期間需提出一個重整計劃,如果大多數債權人同意且法院批准後,企業即可恢復正常經營。
企業重整的條件,即「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權」以及「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中金公司分析稱,雲維股份已資不抵債且明確復函無法清償聖乙投資代償款項,雲煤化也已經接近資不抵債且聖乙投資表示已有債務無法到期償還,理論上已滿足破產重整的條件,法院受理的概率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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