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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105年0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5元。 二、訂定民國105年07月23日為除息基準日,預定民國105年08月11日發放現金股利。 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5年07月19日起至105年07月23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5年07月18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 四、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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