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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24
2.公司名稱:駿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20條之規定,為駿熠公司利益,召集105年度第2次
股東臨時會。
一、本公司股東會有權召集人:監察人李國光
二、開會時間:民國105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9:00。
三、開會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三民路4號3樓 (土城工業區服務中心)
四、會議內容:
一、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三)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解任監察人案。
二、臨時動議
五、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民國105年7月5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199號4樓
(四)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593-6666
(五)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5年7月
5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199號4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5年
7月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
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六、本次股東臨時會依法無股東提案權相關事宜。
七、本次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期間:自105年7月6日起至105年8月4日止。
八、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開會日15日前寄發各股東。惟對於持有記
名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以本公告為通知。
有關本次股東會事務將委託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處理(包含開會
通知書寄發及補發、委託書統計驗證、股東辦理委託出席、股東會當日之股東報到
程序及選舉結果與議案表決統計)。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199號4樓。
聯絡電話:(02)2593-6666。
九、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23天
前,請備妥委託書徵求人書面資料(出席股東臨時會委託書徵求資料表、持股證明
文件)擬刊登之書面及廣告內容定稿,於105年7月11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199號4樓。
徵求人資料將彙總公告,寄發之開會通知書亦將包含徵求人資料及委託書。
十、本次股東臨時會紀念品為: 全家便利商店禮物卡50元。
本監察人收取紀念品保證金及交付紀念品,相關事項如下:
(一)徵求人應於委託書徵求書面資料送達公司之規定期限最末日以前,繳交股東會
紀念品保證金,每一份紀念品保證金之金額為75元徵求人得以匯款(匯款帳號洽本
公司)繳交保證金。
(二)徵求人應於委託書徵求書面資料送達公司之規定期限最末日以前以書面聲請領
取紀念品;本監察人將於徵求人委託書徵求書面資料送達公司之規定期限最末日後
3日內,且最遲於寄發股東會召集通知2日前,將紀念品配送至各徵求人指定之地點
或徵求人至本監察人指定之地點(為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三段89巷10號)領取。
(三)倘徵求人未於規定期限前繳交保證金,或未填具書面資料向本監察人請領紀念
品,本監察人將於收到徵求人繳交之保證金及請領紀念品書面資料之日後3日內交
付紀念品予徵求人。
(四)股東領取紀念品方式及地點說明詳開會通知書。
十一、依法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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