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可瑞資金充足卻仍違規動用募集資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24 15:20
(本文來源:惠國集團)
2016年6月16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了《關於對福建施可瑞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約見談話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公告中稱,施可瑞於2015年12月7日啟動股票發行,自2016年3月22日起,共計使用募集資金23,999,787.69元,其中20,000,000元用於結構性存款投資,3,999,787.69元用於日常經營性支出,至2016年4月21日才歸還提前使用的資金。上述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南》中第一條規定:掛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記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發行募集的資金。
而施可瑞也立刻對全國股轉的公告予以回應,表示會吸取本次違規教訓,今後會提升公司規范化運作水平,加強相關人員法律法規的學習,防止此類情況在發生。
惠國觀察了解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南》早在2013年12月30日發布,但只限制不得在取得登記函之前使用募集資金,對於具體的募集資金用途,目前尚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新三板中掛牌企業募集資金用途進行限制,全憑全國股轉審核,審核過程經常會長達數月之久。
據施可瑞的年報顯示,公司在2015年的營業收入為58,920,030.14元,同比增長60%,凈利潤為13,949,722.65元,同比增長460%。按理來說,施可瑞的財務狀況良好,並不需要動用募集資金。此次出現這樣的問題,只能說是相關管理人員對法律法規不熟悉或券商督導不盡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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