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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4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17,644,360元,發行新股1,764,436股,為記名式普通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6月20日准以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康聯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213010 電器零售業。 (2)F213030 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3)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4)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5)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6)F401010 國際貿易業。 (7)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8)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9)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0)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1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定股份總額新台幣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含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份股數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294,072,550元分為29,407,2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11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18樓之6。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87年9月19日,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105年6月3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股東股票紅利分配方式為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無償配發新股,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計1,764,436股,其分配未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併湊,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之畸零股改發現金(按面額折付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11,716,910元,分為31,171,6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將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 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配發新股外,本公司於105年6月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52,933,060元,依配股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發,每股配發新台幣1.8元,股東現金紅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股東現金紅利預計於民國105年8月5日(星期五)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四、本公司董事會訂定105年7月17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及發行新股基準日,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5年7月13日起至105年7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5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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