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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民國90年8月以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股票150,000,000股,業於民國93年8月減資彌補虧損,減資後特別股數為74,515,906股,並於93年9月20日發行期滿三年以1:1比率轉換為普通股,爾後於97年辦理減資後股數為42,762,428股,至今該普通股股數仍為42,762,428股,已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貳、由於本公司前述特別股於發行時並無「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14條第2項但書規定情事之一,依105年4月27日臺證上一字第1050006945號函,本公司前述特別股轉換之普通股得依「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14條第4項規定上市。 參、茲依公司法第252條及第273條規定,公告本次特別股轉換之普通股有關事項如下: 一、原已申請上市買賣股票:普通股659,956,574股(不含私募股票103,296,780股及特別股轉換之普通股42,762,42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599,565,74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二、本次特別股轉換之普通股申請上市股數:42,762,42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27,624,28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三、累計申請上市總股數:普通股702,719,002股(不含私募股票103,296,7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027,190,02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前述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前述特別股轉換之普通股上市掛牌日:105年6月27日。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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