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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永權出國案 總統府:馬英九核定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17 13:04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有關前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出境申請案,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今(17)日表示,目前相關法規,對於涉密管制人員在任職期間,能否申請並核定其卸任後出境事宜,目前並無詳細規範;曾永權出國案是前總統馬英九任內核定的。

黃重諺指出,根據府方了解,曾永權這項行程日期是6月10日至17日,主要目的是到歐洲出席世界自由民主聯盟的會議,而申請案的核定時間,是在5月9日,由當時的總統馬英九先生核定。

對於媒體關切有涉密人員在卸任後活動,卻在卸任前申請並且核定的問題,黃重諺說,目前相關法規,對於涉密管制人員在任職期間能否申請卸任後出境且於在職機關核定,並沒有詳細的規範。

不過他也強調,總統府認為該案出境時間,距離新舊政府交接仍有一段時間,涉密人員在卸任後的活動申請,若能在卸任後向原任機關提出或照會,對於後續相關工作的協調銜接,顯然較為妥當。

黃重諺表示,對於相類似的情形,總統府會檢討並且完備相關制度規定,以落實國家機密保護法立法宗旨。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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