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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Uber駕駛有兩種 建議法規細分管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9 09:44


新興的叫車媒合服務Uber來臺發展三年多,由於不符現有法規,面臨無法可管,也因為分食計程車市場引發計程車業反彈。儘管立委、學者和計程車業者都認為Uber就是非法載客的白牌車,但也有學者主張以更細緻的態樣和不同的監理密度修法管理。(戎華儀報導)

立委徐永明日前以「共享經濟」為主軸,舉辦公聽會邀請計程車產業和網路媒合預約制運輸服務的業者發表對現行法規的看法。


高雄第一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王勁力指出,有些Uber駕駛確實是順道兼差提供共乘服務,也有的和提供運輸行為的職業駕駛沒兩樣,從國外相關規範的立法例而論,建議政府有更細緻的法規和管理設計。

王勁力:『某些新的商業模式有涉及到非常重要的法律上的利益,或者是重大的公共利益的時候,政府可能就需要比較高密度的監管措施跟法規;如果分享經濟的新創的這些模式,只是單純的商業交易的行為的時候,那政府可能就不需要過度的管理,甚至於回歸到市場機制。』

南台科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羅承宗則說,日本法規雖規定自用車原則上不得提供有償運輸服務,但在交通不便的地區有例外規定,提供當地居民更便捷的交通工具,順便吸引遊客前往旅遊,做法可作為我國參考。

(圖: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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