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修正案三讀保經、保代違規罰款下限調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24 14:07
記者葉滕騏/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24)日三讀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現行對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公證人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以及保經、保代公司未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稽核制度、招攬處理程序的罰緩金額,均從原本的6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調降成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國內保代、保金公司規模較小,部分公司資本額僅3百萬,而依現行罰則,有微小的疏失就要裁罰60萬元以上,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提出修法來符合業界實際情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初審時表示,考量保代、保經或公證人營業規模普遍較小,違失態樣多為招攬程序及行政作業面缺失,且金管會已持續強化監理,因此支持調降罰緩的修正提案。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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