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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高新:2014年公司債券2016年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24 07:30



債權登記日:2016年5月27日

債券付息日:2016年5月30日


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本公司」或「公司」)於2015年5月29日發行的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5月30日(因2016年5月29日為周日,故順延至2016年5月30日)支付自2015年5月29日至2016年5月28日期間(以下簡稱「本年度」)的利息。根據《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

2、債券簡稱及代碼:14蘇新債(122375)

3、發行人: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4、發行規模:
人民幣
7億元

5、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的存續期限為3年,為單一期限品種

6、債券發行批准機關及文號:本期債券已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5]618號」文核准公開發行。

7、債券利率:本期債券年利率為4.67%

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9、計息方式和還本付息方式: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利息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於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後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10、起息日:2015年5月29日

11、付息日: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5月2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2、兌付日:2018年5月2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13、擔保情況:本次債券無擔保。

14、信用級別:本期債券發行時,經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2016年5月5日,經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跟蹤評級,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穩定。

15、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5年7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4.67%。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債券派發利息為46.7元(含稅)。

三、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

1、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2016年5月27日。

2、本次付息日:2016年5月30日。

四、本次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至2016年5月2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4蘇新債」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辦法

1、本公司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准。公司將在本年度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於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

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

(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

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於其他債券持有者,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七、本期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

1、發行人:

名稱: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蘇省蘇州市新區運河路8號

聯系地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科發路101號致遠國際商務大廈18樓

郵政編碼:215163

法定代表人:孔麗

聯系人:宋才俊

電話:0512-67379025

傳真:0512-67379060

2、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

名稱: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聯系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68號上海銀行大廈29樓

郵政編碼:200120

聯系人:黃飛

電話:021-38674625

傳真:021-38674225

3、托管人: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聯系地址:上海市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樓

郵政編碼:200120

聯系人:徐瑛

電話:021-68870114

傳真:021-68875802

本公告同時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披露。

特此公告。

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5月24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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