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欣厚:公告本公司103年度第四季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7 10:48
一、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3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原已上櫃股票:
(二)本季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
(三)換發後之股份總額:
(四)換發普通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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