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泰企業:澄清壹週刊第652期第50至53頁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20
2.公司名稱:環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壹週刊
6.報導內容:環泰企業從前年開始,為了省成本,進口大陸製糊精,當成
自家生產的產品出售,兩年來該公司保守估計已省下千萬元。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針對壹週刊報導本公司以進口麥芽糊精混充自製麥芽糊精出
售一事,澄清如下:
1.麥芽糊精與澱粉同屬澱粉糖之原料,當澱粉價格過高時,本公司會進
口麥芽糊精來代替澱粉,用以生產麥芽糖等糖漿產品。
2.麥芽糊精係澱粉生產糖漿產品之中間產品,故可代替澱粉投入糖漿生
產線。
9.其他應敘明事項:代理發言人張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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