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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新設有線電視搶開台亂象 NCC祭出重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20 08:11


近來發現新設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未依規定申請挖掘道路或附掛纜線,甚至在未取得營運許可狀況下,就進行預約優惠招攬客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9日呼籲業者依法籌設,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


NCC為促進競爭,避免獨占或寡占經營,開放既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擴大經營區或新設案以來,目前已有15家提出申請,其中新北市就占7家;但有申請人為求加速網路布建,搶先營運開播進入市場,未依規定申請挖掘道路或附掛纜線。

為導正此違法行為,NCC昨日邀請新北市政府新聞局及新北市新、舊業者座談,並呼籲業者確實依規定辦理籌設,如有困難,可向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請求協助,NCC將請地方主管機關共同協助相關事宜。

NCC表示,系統經營者鋪設網路及附掛纜線,未依規定申准,擅自鋪設或附掛網路者,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施工方式如有貼壁或進入社區大樓者,除了事先通知外,更應取得所有權人同意後始得施工。目前NCC已接獲7件違規案件,將儘速依法處罰。

NCC強調在辦理工程查驗時,將嚴格要求業者提出相關核准文件或同意書,該等文件將是業者是否能順利取得營運許可之要件之一。

NCC指出,按規定,系統之設置得分期實施,業者因故不能如期完成,可申請展延,切勿為趕時程而違法施工,受到裁罰。

NCC另指出,據悉部分業者於未取得營運許可狀況下進行預約優惠招攬客戶,如屬事實,將構成未經取得營運許可而擅自營運之行為,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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