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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新視界

〈鉅亨主筆室〉台股類股史上嚴重之誠信危機!

鉅亨網主筆 邱志昌博士


壹、前言

本文以近期台灣食品安全事件為主要事件研究,估計在有價證券類股投資上,非系統性風險對公司價值之影響。本文以VAR(風險值)為衡量指標,先確實估算出風險值;則可再以類股平均本益比,乘以此風險值,這就是公司在此事件中,總市值可能發生的最大可能減損金額。如果再將此一金額除以公司流通在外股數,則或可估算公司股價在此風暴中,可能的跌幅。本文的貢獻是,以財務風險與公司價值理論,量化非系統性風險。


圖一:台灣股市食品類股族群,鉅亨網籌碼贏家
圖一:台灣股市食品類股族群,鉅亨網籌碼贏家

貳、食品股之「或有損失」仍在進行中!

上市公司如果因為官司訴訟或是政府法令改變,所可能發生之損害賠償或是罰款,公司簽證會計師必需與公司財務長、專業經理人會同,判斷事件傷害大小,及未來可能遭受之罰款、賠償金額。最後y941確認預估損失金額後,以「或有損失」會計項目,在財務報表下方以附註方式揭露與表達。而基於企業財務會計處理所遵從之保守與配合原則,股東最好將公司這筆或有損失以應計(Accrual)為基礎,在預估公司年度損益時,將此筆「或有損失」在發生之年度扣掉,做為最終該年度結算盈餘,再去除以流通在外股數,成為最終每股盈餘(EPS)。這也之所以,過去國內科技公司,偶而在美國遭到該國司法單位,以侵權或反托拉斯調查時,股價必然不振的原因;因為後頭的「割地賠款」金額必需估算。
由會計處理原則可以預見,在此次國內食品公司之「假的油品」或「混合油」事件發生後,公司法人與公司負責自然人多可能觸犯法令,而付出代價。即必需面對食品衛生管理法、或是民事詐欺或傷害之處罰;細而言之,未來這一些上市公司多必需面對:一、負責人可能會遭到法律調查。二、公司則必需接受消費者民事訴訟與求償官司。三、因此,在第三季或第四季公司財務報告中,可能會有「業外損失」或「或有損失」項目;這是公司稅後淨利的再減項目,會對第三、四季獲利有不利影響。四、在此事件中,生產廠商「產品下架」與消費者「退貨求償」,對於公司財務報表可能會以「銷貨之折讓」(Allowance)做為「營收」減項。因此,這一些公司之10月與11月之月營收,無法保持與過去一樣水準。這一些演變會對公司造成多少程度之影響?

如果單以歷史個案研究,會低估嚴重程度。類似個案如2012年,台灣飲料業者「塑化劑」事件;業者在飲料中使用有害人體健康之塑化劑,後來消費者組織對這一些廠商提出訴訟。103年10月18日,新北市地方法院以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對37家業者起訴求償。一審判決認為,這一些業者必需付出2,400萬元賠償金;這與消費者組織所提之求償金額37億元相距甚遠。但,在此次食用油造假事件中,彰化縣政府衛生單位就引用相關法令最高的罰則,對未上市食用油大統公司,提出高額罰金。也就是說,目前其它處於風暴之上市公司如味全、福懋油等公司,目前因為捲入此次風暴,必需付出多少罰款與賠償,多還在進行中。

圖二:福懋油股價日K線圖,鉅亨網籌碼贏家
圖二:福懋油股價日K線圖,鉅亨網籌碼贏家

這對於目前之持股股東,或是要買這一家公司股票之潛在投資人,多是一項困擾。因為,到底這一些公司,此一年度在承擔這一些損失之後,還有多少公司價值?白一點講法,就是說股價會如何反應?應該跌多少?市場分析師可能會說,不就看月線或是移動平均線就好了?但我們認為,這是可以運用財務金融課程中之財務風險理論模型,即風險值(VAR)去衡量的;我們的計算驗證過程,可能不是很嚴謹,但我們要突顯的是,財務理論是非常實用的![NT:PAGE=$]

叁、食安事件之最大風險值是多少?

風險值之定義是,在最大不可能的情形下,所可能發生之最大損失金額?所謂的「最大不可能」,以統計學意義,就是顯著水準,也就是1%或3%、5%之機率,而最大可能損失就是風險值。這次涉入食品問題之上市公司會有多少風險值?投資人、也就是持股股東,在面對此風險時,會想到的是:這會有多少損失?這就符合財務理論,在1%或3%之機率下,公司最大可能損失是多少,就是VAR(風險值)。這一筆風險值,通常會反應在公司價值變動上。我們之前多次提過,公司總市值即為公司價值。

我們先想一個最簡單之邏輯,如果大統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若其在此食安事件上之最大賠償金額為10億元,則反應在公司總市值之變動,將以數倍計;最有根據之算法是,依照該產業平均本益比倍數計算。就是,如果食品產業平均股價之本益比為12倍,則公司總市值將減損:10億乘以12倍、為120億元;再將此一金額除以該公司之股本,假設股本為15億元,則股價將會跌掉9元/股。

未來這一些涉入公司,會有多少最大可能損失,有多少風險值,這仍需與衛生主管機關與法律專家及財務人員一起估計,並不是公司負責人或CEO隨口說說就算!我們試以味全公司為例,進行說明。例如此次,味全被查到有20件商品是由大統公司代工生產,以大統被彰化縣衛生局以每件35萬元之罰款,則味全公司則至少要付出700萬元罰金。而在事件發生之後,公司董事長提出5,000萬元之準備金(後來再增提到2億元)。該公司總經理認為,因為橄欖油商品所占味全之營收比重不大,因此預估影響營收金額為2至5億元。他認為,對公司整年之業績影響只有0.34%。

這種估算,與我們以財務風險值方法估算之結果有顯著差異。我們認為,這樣的預估是不客觀的?我們再以市場實際反應與風險值觀念,比較研究公司經營者與CEO之說法發現,該公司CEO對事件之風險評估,程度不夠嚴謹。我們的做法是,反向以味全公司股價變動,對CEO之說法做統計學上假設檢定(Hypothesis Test),基本假說是:接受味全公司之講法:對立假說是:放棄基本假說。我們假設,台灣股票市場是強式市場(Strong-form Market,Fama 1970),則在事件日前就反應此一事件。因此,最客觀減損評估,應該就是在圖一、味全股價K線圖中,技術分析人員所稱之「跳空缺口」。以廣義事件分析,其缺口應為57元/股至49元/股間,價差為8元/股;狹義之缺口則為55元/股至52元/股間,價差為3元/股。如果以後者之最輕傷害論,則味全股價至少因為此事件跌掉3元/股;這是最小傷害的估計喔,因為昨天2013年11月7日,台股盤中味全股價是跌停板為47.65元/股。但即便只有3元/股之損失,以目前股本50.49億元;則已經至少使味全公司股票總市值折損15億元。如果以食品股應有的股價本益比(P/E)以20倍計,則至少會掉15/20=0.75元/股之每股稅後盈餘,換算成淨利應為:50.49乘以0.75,約為3.78億元。以味全公司2013年上半年、每季每股盈餘約0.5元/股計,則在直線法下,全年盈餘可能為2元。換言之,而我們以總市值所計算出之可能最大損失,換算成每股盈餘,卻占全年每股盈餘之37.5%。當然,學者專家與經營團隊多會質疑,我們以上的數據「程序、邏輯」之妥當性?但我們只在表彰,該公司CEO輕忽此事件對公司價值之負面影響;至少與股市投資人所呈現不安,有著顯著差異。我們會Reject基本假說,本文誠懇建議,該公司經營階層對此事件要嚴肅以待,以保障股東權益。

圖三:味全公司股價日K線圖,鉅亨網籌碼贏家
圖三:味全公司股價日K線圖,鉅亨網籌碼贏家 [NT:PAGE=$]

肆、公司商譽會波及到未來現金流量!

但,除了CEO所估計之橄欖油營業損失外,公司無形資產與商譽也將因此事件,影響公司未來其它產品營運與行銷,亦即會有某一程度之擴散效應。而債權人,即銀行也可能關心,它的債權是否可以確保?如果上市公司只想到,除橄欖油之外,只要公司持續營運,有營業現金流量,則就有支付債息之能力。這是很不可靠的想法,因為眼前肇事先行者、大統沙拉油公司,已經被要求產品馬上下架回收,而生產行為必需停止;這不是等同停工嗎?現在不能銷售也不能生產,未來怎麼會有現金流量?因此,捲入此事之公司,其所往來之債權銀行,必定會檢視該公司既有債權:在目前事件還在演變中,未來最壞情況出現時,是否有保障?別忘了,不是只有上市公司有律師,銀行也有法務人員可以請教。當然在公司尚未進入清算前,債務人按時支付債息與本金之下,債權人是無法對債務之抵押擔保,進行假扣押;我們也認為,目前問題不致於如此嚴重;除非又查出了很多「案外案」。

但,目前對這一些公司而言,仍將會對股東權益造成一定程度傷害。即使是賠款金額不高,但債權銀行可能考慮縮減未來對這些公司之融資授信額度,以免發生風險。而這一種融資額度之縮減,在財務理論上,我們稱之為信用風險、或財務風險。這種風險,其實是針對小股本公司才會有傷害的,如福懋油公司;因為該公司之股本只有19.4億元,規模較小。這個案例,其實就是財務理論中三因子模型,將規模效應Size Effect列入風險溢價因子之主要原因;因為公司規模小,因此融資額度受限;公司有財務經營困境時,可能的財務壓力較大。

目前對這一些用油食品公司而言,罰款與對消費者之退貨與賠償金額多還未完全確定。而以社會目前氛圍來看,目前因為塑化劑之判決與社會輿論預期有大幅落差、引發媒體嘩然。因此,在千夫所指、眾矢之的壓力下,彰化縣政府衛生單位重罰大統公司之方式,可能成為其它主管機關的「判例」。若沿用此一判例,則涉案公司之罰款金額將數以億計,而業者最後被罰之金額,勢必會顯著減損股東權益(ROE)。如果不幸此事件再擴大,使得公司總市值之最後變動結果低過現有之總負債,則在財務風險理論上,此一公司將有財務風險。

還有公司之商譽價值,在正常會計處理上,只有一年比一年低、無法增加;除非品牌價值升高,即市占率站穩最大位置。食品公司因為油品事件,除營業損失、產品被通路商下架退貨、消費者要求賠償、被主管機關罰款等之外;公司商譽之減損,也將會影響未來公司整體營業收入。也就是說,在品牌效應下、消費者不敢再買該公司其它商品;在財務理論上,這一部份損失金額也必需估算。這一連串估算項目之總合,將會影響公司未來自由現金流量(Free Cash Flow)。自由現金流量最簡易的計算方式是,營收加上折舊減掉投資現金流量。自由現金流量,是一家公司近期可以配發現金股利的能力。本文一直將自由現金流量除以總資產(Total Assets)為自由現金流量比率(FCFR,Free Cash Flow Rate),也將它視為因子模型之第四因子;其它三因子為:系統性風險(Sharpe,1964)、淨值市價比(P/B,Fama and French 1993),規模因子(Size Effect);我們不自量力、也異想天開,想為因子模型理論之學術發展,再開啟一片天。

油品事件,將傷害相關上市公司的自由現金流量,也會傷害這一公司未來股東的現金股利報酬。對小公司而言,油品事件其所需要面對之財務風險是加倍的。因為Size Effect理論本身就是說,因為公司之規模小,因此在融資之彼此姿態上原本就是弱勢,因此股本越小之公司,在此事件中風險越高。[NT:PAGE=$]

伍、結論

現在,此事件仍在演變中;要確實估算出風險值,的確需要衛生與法律專家協助。但由此事件中,也讓我們感受,公司信用是無價的,社會大眾不喜歡說謊造假之人與事。做假獲取之富貴,通常是非常短暫的;誠信所獲取之財富,才會源遠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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