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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食藥署:銅葉綠素(鈉)准用但限品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07 15:11

油品、麵食,先後因為摻用「銅葉綠素(鈉)」一一遭下架回收,不少消費者對銅葉綠素聞之色變,有負面觀感,對此,食品藥物署強調,銅葉綠素屬於法定食用色素,但有限用的品項與規範,包含泡泡糖、飲料、烘焙食品與蔬果加工品都可使用,油品與麵體則是不得添加,一旦發現需下架開罰。(陳奕華報導)

大統油品非法添加「銅葉綠素」潤色、知名的五木拉麵三款產品也違規使用到「銅葉綠素鈉」,不小消費者大為緊張,對銅葉綠素避之唯恐不及,對此,食品藥物管理署發出新聞稿強調,銅葉綠素及銅葉綠素鈉均為我國及國際規範所准許使用之食品添加物。依據我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的規定,這兩項成分可作為著色劑添加於產品中,而且訂有使用限量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吳秀英說:「我國是可以核准用在口香糖、泡泡糖、乾海帶、蔬果加工品、烘焙食品等,我們還可以用到40到150(微克/公斤)」

食藥署還說,食品添加物的使用規定是正面表列,只有表列的食品類別,得依限量規定酌量添加使用,要是非准許使用的食品範圍,依規定不得違規使用。違規使用銅葉綠素及銅葉綠素鈉的食品及業者,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如經查證屬實,除產品須下架回收銷毀外,並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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