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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取消婚姻懲罰稅 五月報稅適用

鉅亨網新聞中心


俗稱「懲罰婚姻稅」即將走入歷史!立法院今天(6號)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修正案,未來夫妻的非薪資所得將可以分開計稅,但仍需合併申報。修法後估計將有六十五萬對夫妻受惠,每對平均可以省稅兩萬三千元,在今年五月申報所得稅時就可適用。(陳俊華報導)

現行的《所得稅法》規定,夫妻除了薪資所得以外的其他收入,必須合併計稅,導致婚後收入沒有增加,但卻要繳比較多的稅金,因此被視為是「婚姻懲罰稅」。一百零一年大法官解釋認定,夫妻合併計稅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相關規定在去年的一月二十號失效。


在五號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規定,納稅義務人除了過去的「各類所得全部合併計稅」以及「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其他各類所得合併計稅」之外,還新增了一種計稅方式,使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的各類所得全部都能分開計稅,在今年五月報稅時就能適用,國庫也將減少一百五十億元稅收。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國庫因此每年超徵收一百五十一億元的稅收,今天修正這個稅法,有六十五萬對的夫妻受惠,每對可以省稅二點三萬元,也可以消除懲罰婚姻的惡名;今天通過這個法案,一百零三年的所得稅就可以適用。』

另外,條文中也規定,如果納稅義務人和配偶因為感情不睦或是婚姻暴力而分居,導致合併申報、計稅有困難,提出證明後也可各自辦理。

(圖:立法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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