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煉化工程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通告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謹訂於2013 年10 月28 日(星期一)上午9 時正在中國北京朝陽區北四環中路8 號北京五洲皇冠假日酒店召開2013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臨時股東大會」),以審議(如屬適當)批準以下決議案。於本通知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所用詞匯與本公司日期為2013 年9 月10 日之通函(以下簡稱「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事項
作為普通決議案:
1. 審議並批準金融服務框架協議,其項下之持續關連交易及建議年度上限,並批準授權本公司財務總監賈益群先生代表本公司簽署有關檔案,並按照董事會決議(日期為2013年8 月16 日)作出及采取其認為必要或適宜的事宜及行動,以使本議案生效,並作出任何其認為必要、適宜或權宜的改動。
2. 審議並批準本公司董事會建議2013 年中期股息分派方案。
3. 審議並批準聘任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分別為本公司境內審計師及國際審計師,直至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為止,並授權董事會厘定彼等的2013 年酬金。
4. 審議並批準本公司董事會建議2013 年生產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及財務預算計劃。
作為特別決議案:
5. 審議並批準建議公司章程修訂的議案,並批準授權董事會秘書兼公司秘書代表本公司負責處理因有關建議公司章程修訂所需的各項有關申請、報批、登記及備案等相關手續(包括依據有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文字性修改)。
上述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的主要內容載於通函內。通函可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網站www.hkexnews.hk 或本公司的網站www.segroup.cn 上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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