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鋐: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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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
一、本公司102年4月19日董事會決議發行發行總額上限新台幣500,000,000元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本案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7389號函通知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
發行總額上限新台幣500,000,000元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0%。
(四)公司債償還期限及方法: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期間為五年,除債券持有人依發行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發行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發行辦法第十八條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將債券持有人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公司債之償還資金預計由本公司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產生之資金支應。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及購置機器設備。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每張新台幣100,000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500,000,000元整,分為1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4,082,360元整,分為100,408,236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民國102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計算之餘額,為新台幣1,955,174仟元。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機構:暫未洽定,待確定後將另行公告。
(十三)承銷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名稱: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所載之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二十)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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