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裕: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召集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9 15:36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29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擬訂於: 6月19日(三) 上午9時,於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58號9樓(本公司大會議室)召開。股票停止過戶日,自民國102年4月21日至民國102
年6月19日止。
2、依公司法規範,102年股東常會開會議程訂定如下: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3. 101年度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停止公開發行(特別決議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3、依據公司法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1.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超過
300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
討論。
3.受理期間:自民國102年4月19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29日下午5時止(郵寄者以郵戳日
期為憑)。
4.受理處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9樓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5.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期前,將股東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理由。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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