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8 17:44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76之1號(本公司台南一廠)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1年度赴大陸地區投資情形報告。
(4)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對保留
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101年度虧損撥補案。(有關本公司損虧撥補案俟股東常會前40天另行公告)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年度之財務表冊承認案、虧損撥補承認案尚未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俟股東常會前四十日經董事會決議後再另行公告。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持股滿壹仟股(含)以上之股東
,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5635711)。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及受理期間自102年4月14日起至
102年4月24日17時止(以郵戳日期為憑),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行政總務課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16樓 電話:02-2561-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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