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廠工人案延宕多年 勞委會遭監察院糾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關廠工人案從民國85年發生至今,仍未獲得解決,監察院18日晚間表示,勞委會在此案中長期怠於處理,讓社會動盪不安,因此糾正勞委會。
16年前,聯福、東菱、福昌、耀元等關廠失業工人因資方惡性倒閉、領不到薪水,籌組全國關廠工人自救會展開多起抗議活動,最後終於獲得前勞委會主委許介圭,以「代墊求償」的方式,讓勞工來領取勞委會的貸款。
沒想到,這些勞工竟在去年陸續收到勞委會的追繳通知,要求償還原先的本金、利息及罰款;這樣的做法,也讓關廠工人大為不滿,認為權益遭到剝奪,再次展開抗爭。
監院18日通過監委趙榮耀提案、糾正勞委會。監察院認為,勞委會長期怠乎處理近半數貸款戶積欠貸款本息問題,造成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性質爭議,致使事件擴大,引發社會動盪。
監委趙榮耀也指出,勞委會認定這筆錢屬貸款性質,非社會救助;但關廠勞工卻認為,這筆款項是政府為解決問題而提出的代位求償。由於說法不一,他向相關單位調閱當初簽呈、公文,沒想到相關文件檔案卻管理鬆散、一無所獲,應就此點查明失職人員並追究責任。
目前關廠勞工所提出的唯一證明,就是勞委會在民國100年出版的「工運春秋」,裡頭言明這筆貸款就是「代位求償」,但有問題的是,該書作者宣這只是他的個人觀點,導致目前沒有證據可做出解答。
趙榮耀認為,目前案子既然已送法院,就應由司法做裁決,但勞委會在當中有明顯失職,特別是拖了15年才訴請償還,這樣的做法確實有爭議。
此外,監察院還提到,勞委會未能有效督導地方政府,迄今仍有近4成企業未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使勞工權益處於風險之中。
監察院認為,勞委會不能有效督導地方勞動主管機關,確實掌握雇主是否依法提撥勞退準備金、不能妥善保管法制作業檔卷、疏於校對機關出版品之內容正確性、處理近半數貸款戶積欠貸款本息問題態度怠惰,引發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性質爭議,造成社會動盪不安,明顯疏失,所以依監察法第24條,對勞委會提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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