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收賄案 更二審維持八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8 12:26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收賄兩萬美元。郭瑤琪一、二審時都獲判無罪,直到更一審,合議庭認定,郭瑤琪收款後,一個月內兩度在部務會報指示台鐵開說明會,認定有貪污對價,所以合議庭以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改判郭瑤琪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四年,不法所得全部追繳沒收。案件上訴後,更二審同樣維持更一審的判決結果。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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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8 12:26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收賄兩萬美元。郭瑤琪一、二審時都獲判無罪,直到更一審,合議庭認定,郭瑤琪收款後,一個月內兩度在部務會報指示台鐵開說明會,認定有貪污對價,所以合議庭以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改判郭瑤琪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四年,不法所得全部追繳沒收。案件上訴後,更二審同樣維持更一審的判決結果。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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