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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2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普
通股每股分配現金股利2.12元,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案比
例配發,另因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普通股,至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每
股配發金額調整為2.018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會決定相關
時程。102年6月18日董事會訂民國102年7月9日為除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
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2年7月5日(星期五)至101年7月9日(星期二)止,停止股票
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辦理現場過戶務請
於102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
鼎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
3999)辦理過戶手續。
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參加集保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本次配發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民國102年7月22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採匯撥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郵資及匯費由股東支付。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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