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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

新都酒店“傻子租”疑雲 溢價3倍接控制人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7 17:45


每經記者李智韓海龍實習記者蒙湘林

日前,新都酒店(000033,SZ)宣布斥資1億元收購一塊商業地產,該地產帶有10年租約,總租金收益超過2億元,這筆頗有吸引力的交易卻遭遇眾多股東的強烈反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這一成交價格溢價356.28%。而在這樁看似非常划算的買賣背後,隱藏著極大的風險,最誘人的租約,卻可能是最致命的“陷阱”。

事件篇

老房裝修賣出“別墅價”新都酒店收購案遭股東​​質疑

5月28日,新都酒店發佈公告稱,擬與惠州高爾夫球場有限公司簽訂《房屋購買協議》,以10374.76萬元、增值率356.28%購買其名下位於惠州高爾夫球場內部的一棟商業地產。公告透露,新都酒店計劃收購的物業位於該高爾夫球場的入口處,總建築面積3343.17平方米,結合收購價格估算約為3.1萬元/平方米。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一份長達10年的租約,為新都酒店看上去有些冒險的收購行為,增添了不少合理性。但是對於承租方惠州怡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怡海地產)來說,簽訂這份租約明顯不划算。

增值率超過300%/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新都酒店計劃收購的物業早在1998年就已竣工,建築層數為二層,為高爾夫球場俱樂部。在2012年對房屋建築物進行了裝修和改良後,現為精裝修物業。截至今年3月21日,該物業資產的賬面價值為2273.76萬元,最終的成交價以評估價值為10374.76萬元確定,增值8101萬元,增值率高達356.28%。

新都酒店公告曾經透露,上述球場俱樂部附近別墅項目目前銷售均價為3.8萬元/平方米。也就是說,一棟已有15年時間的兩層建築,在裝修之後賣出了比肩別墅的價格。不過,同時披露的一份租賃協議似乎意在打消各方的顧慮。

公告稱,2012年7月1日起,高爾夫球場俱樂部物業出租給怡海地產作為售樓中心使用,租期10年,首年租金為2000萬元,每三年遞增10%。也就是說,按照合同估算,那麼10年的總租金可達到2.228億元,遠遠超過1.04億的收購價格。

並不“划算”的租賃條款/

根據公告,怡海地產租用新都酒店收購物業是作為售樓中心,但是根據公告內容,其所開發項目早已開始進行銷售。具體來看,怡海地產項目總佔地面積32.5萬平方米,其中一期佔地面積6.3萬平方米,可售面積近2.1萬平方米,已售面積逾1.9萬平方米;二期佔地面積7.5萬平方米,可售面積2.2萬平方米,已售面積1.2萬平方米。另外未開發麵積18.65萬平方米。

如果說只是用作售樓中心,那麼從銷售進度來看,不到一年的時間已經賣完大比例的開發量,那麼,售樓中心是否需要使用10年之久呢?公告另外還提到,除了售樓展覽展示外,該物業還是舉辦大型促銷活動和為業主、準業主提供後續服務的場所。由此看來,怡海地產不僅花巨資租用售樓部,還計劃在未來作為配套設施之用。

在一些專業人士的眼中,怡海地產的行為更是難以理解。

一位房地產行業人士表示,怡海地產租賃所花費的費用,已經足夠買下該物業。這位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新都酒店此次收購的價格是1.04億元,而怡海地產簽訂租約10年,就算不考慮租金上漲因素,租賃總費用在2.228億元左右。而按照目前的基準利率計算,以怡海地產首付五成(商業地產首付一般標準),也就是相當於兩年半的租金5000萬元作為首付,另外5374.76萬元進行與租約相同的10年期進行商業貸款,那麼本息合計不超過7400萬元,再加上5000萬元首付,購買成本總計不到1.24億元。

新都酒店董秘張靜表示,“之所以不選擇購買,我認為這有其自身的商業考慮。”

收購計劃遭股東質疑/

實際上,怡海地產並不合理的租賃行為背後,恰恰隱藏了明顯的違約風險。

根據惠州高爾夫球場與怡海地產於2012年6月30日簽訂的《高爾夫球場俱樂部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中“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一項,僅提出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另外如果怡海地產利用球場俱樂部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逾期未付球場俱樂部租金達6個月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協議。

評估機構也提示,房地產未來開發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從合同條款看,未明確承租方違約責任,違約風險成本低,未來存在較大的違約風險。綜合分析,確定風險調整等級為高風險。

對此,張靜表示,違約風險只是評估機構的市場判斷,並不能完全判定一個資產到底存在多大風險。再者,新都酒店設定了一些購買的前提條件,比如要求在租約失效後出售方要做出回購。

張靜所指的回購事宜,在新都酒店公告中也有提及,內容為如果該房屋標的物本身附有的租約失效,購買方有權要求出售方回購該標的物業。

實際上,新都酒店收購計劃一出,就遭遇不少中小股東的質疑。股東們擔憂,如果怡海地產違約,那麼作為“接盤方”的新都酒店很可能受到損失,對於目前業績不佳且總資產近4.6億元(淨資產2.6億元)的新都酒店來說,一筆耗資1億元真金白銀的收購,所產生的影響不言自明。

值得一提的是,怡海地產和惠州高爾夫球場其實關係非同一般。惠州高爾夫球場目前的所有者郭耀名,正是新都酒店的實際控制人,而怡海地產的董事郭贊樓和郭耀名其實是兄弟關係。

知名律師嚴義明對記者表示,租約很可能無法履行到底,而合同(回購條款)的實際意義並不大,更像是一塊“遮羞布”。從回購條款來看,有兩個問題,第一,上市公司要求回購的時候,對方是否有能力回購;第二,上市公司會不會要求回購,要知道公司也是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

那麼,如果拒絕回購,新都酒店又有何措施保障自己的利益?

在此之前,記者就相關問題以採訪提綱的形式發給公司,但截至記者發稿前,對方並未給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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