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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M合併陸點頭通過 雙方維持獨立競爭關係 基準日明年2/1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3-08-27 20:09


IC設計聯發科(2454-TW)與晨星(3697-TW)合併案有最新進展!聯發科今(27)日發布公告指出,已取得中國商務部附條件之核准,雙方將制定符合核准條件之工作方案提交中國商務部審查,預計 3 個月內取得核准,合併案確定可進行交割,聯發科將持續合併晨星,合併完晨星後,晨星將消滅並在台股下市,其手機晶片與其他無線通訊業務併入聯發科,成為聯發科100%轉投資之子公司,合併基準日暫訂2014年 2 月 1 日,依照商務部要求,聯發科與晨星合併完後,將維持獨立競爭之關係。

聯發科指出,今日取得中國商務部附條件之核准,聯發科與晨星將制定符合核准條件之工作方案提交中國商務部審查,預計 3 個月內取得中國商務部關於工作方案之核准後,本合併案即可進行交割。


根據外電報導指出,中國大陸商務部針對大小 M 合併案附帶附加條件,要求兩家公司必須維持獨立競爭之關係,聯發科表示,商務部為維持產業秩序,因此要求晨星需與聯發科保持獨立競爭關係,不過 3 年後就可解除相關限制條件。

聯發科指出,因應工作方案之審核,及晨星下市相關程序,雙方同意擬變更本合併案基準日為2014年 2 月 1 日,原換股比例不變。

根據商務部附條件之核准主要內容包含,大小 M 合併完成後,晨星將消滅並下市,其手機晶片及其他無線通訊業務併入本公司,而原晨星子公司(含晨星台灣)將成為聯發科之子公司,聯發科將持續換發聯發科股份予剩餘持有52%股權的晨星股東。

再者是,聯發科與晨星必須維持獨立競爭之關係,不過 3 年後就能申請解除該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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