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電: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4 15:35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
(2)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葉寅夫
(3)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傅慧貞
(4)誼德光電科技(股)公司
(5)聯華電子(股)公司
(6)聯華電子(股)公司代表人:洪嘉聰
(7)光寶科技(股)公司
(8)光寶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廣中
(9)李秉傑
(10)周銘俊
(11)吳豐祥
(12)沈維民
(13)謝明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
億力光電(股)公司、漢瑜科技(股)公司、億鼎光電(股)公司、傑納睿照明(股)公司、
億光固態照明(股)公司、福聚太陽能(股)公司、和詮科技(股)公司、東林科技(股)
公司、易路發電子(股)公司、泰谷光電科技(股)公司:董事
(2)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葉寅夫:
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億力光電(股)公司:董事暨董事長及總經理
漢瑜科技(股)公司、億鼎光電(股)公司、傑納睿照明(股)公司、億光固態照明(股)
公司、泰谷光電科技(股)公司:董事暨董事長
福聚太陽能(股)公司、和詮科技(股)公司、鈞寶電子工業(股)公司:董事
(3)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傅慧貞:
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協理、億鼎光電(股)公司董事
(4)誼德光電科技(股)公司:南亞光電(股)公司董事
(5)聯華電子(股)公司:
矽統科技(股)公司、亞太優勢微系統(股)公司、欣興電子(股)公司、
智原科技(股)公司、聯詠科技(股)公司、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聯電新投資
事業(股)公司:董事
(6)聯華電子(股)公司代表人洪嘉聰:
兆遠科技(股)公司、聯相光電(股)公司、永盛能源(股)公司、聯華電子(股)公司、
聯電新投資事業(股)公司:董事暨董事長
(7)光寶科技(股)公司:
光寶匯才資訊服務(股)公司、建興電子科技(股)公司、閎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敦揚科技(股)公司、力信興業(股)公司、力銘科技(股)公司:董事
(8)光寶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廣中:
光寶匯才資訊服務(股)公司:董事暨董事長
建興電子科技(股)公司、閎暉實業(股)公司、敦揚科技(股)公司、
力信興業(股)公司、光林電子(股)公司、力銘科技(股)公司、
敦南科技(股)公司、光寶動力儲能科技(股)公司、光寶綠色能資科技(股)公司、
晶品光電(香港)有限公司、晶品光電(常州)有限公司:董事
(9)李秉傑:
晶品光電(香港)有限公司、晶品光電(常州)有限公司、開發晶照明(廈門)
有限公司:董事
(10)周銘俊:
南亞光電(股)公司、豐晶光電(股)公司、晶品光電(香港)有限公司、
晶元寶晨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11)吳豐祥:葳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12)沈維民:擎泰科技(股)公司、精拓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13)謝明勳:英特明光能(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光寶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廣中
(2)李秉傑
(3)周銘俊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光寶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廣中、李秉傑:晶品光電(常州)有限公司董事
(2)周銘俊:晶元寶晨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晶品光電(常州)有限公司:江蘇省常州市武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陽湖路66-8號。
晶元寶晨光電(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陽光高爾夫大廈21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晶品光電(常州)有限公司:發光二極體晶片及晶粒之生產銷售業務。
晶元寶晨光電(深圳)有限公司:發光二極體的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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