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不在籍投票 李鴻源:最快年底
鉅亨網新聞中心
核四公投,朝野共識都力挺「不在籍投票」,不過怎麼推動?時程上會不會來不及?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表示,如果行政院指示核四公投採不在籍投票,可以透過修「選罷法」、「公投法」,或設立「專法」來辦理,不過最快的時間點,還要等立法院這個會期通過,加上半年的選務準備,年底會是比較可能的時間點,內政部會盡力配合。(林麗玉報導)
核四公投朝野共識力挺「不在籍投票」,不過負責選務工作的內政部長李鴻源認為時間來不及,李鴻源出席「攜手同心、E起反毒」記者會,再度對於不在籍投票,提出選務的困難,李鴻源說,如果核四公投要採不在籍投票,可以透過修「選罷法」、或修「公投法」,或是針對不在籍投票設立「專法」,三種方式時效都不一樣,如果國家政策,希望這次核四公投採不在籍投票,會將這三種辦法進行詳細分析,而最可能的不在籍投票的時間點,都需要半年的選務準備工作,加上不管透過什麼方法,都需要立法院通過,對不同委員影響、衝擊都不同,如果立院這個會期通過,都算快,加上半年選務工作,年底會是比較可能的時間點,內政部會盡力配合。
至於核四公投不在籍投票的範圍,是指台澎金馬?還是所有境外地區?李鴻源表示,目前還在徵詢各方意見,還沒有定見。李鴻源部長表示,目前內政部規劃,都還是朝2016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採不在籍投票規劃,不過如果行政院及國家政策,認為這次核四公投,就要採不在籍投票,會針對這三種辦理,不過如果要將總統、立委選舉一併規劃,工程就會相當浩大,尤其臺灣目前選務主管機關,對於不在籍投票都很陌生,還在等社會共識、長官的指示,會在最短時間,至於會規劃什麼樣的不在籍投票方式?李鴻源表示,移轉是比較單純,不過光是移轉,2014七合一選舉要使用不在籍投票,選務就太複雜,如果2016立委選舉也要採不在籍,光是一個地區就有七十二種不同選票,發生失誤的機會高,這都要納入考量,包括程序、大陸台商要怎麼投,都不能迴避,都要考量,做出專業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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