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1,354.7146元。現金股利預計於102年8月30日(星期五)以銀行匯款或掛號
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
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貴股東之現金股利帳號如未辦理變
更、撤銷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支票之郵資費用。
二、權利分派基準日:本公司訂於102年8月20日為普通股權利分派基準日,自
民國102年8月16日起至102年8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8月15日(星期四)17時00分前,駕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
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或郵寄辦理(郵寄過戶者以
郵戳為憑)。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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