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07/262.函請補正期限:102/07/303.補正內容:修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封裡及第6、39、78-85頁部份資料。4.因應措施:修正後年報資料重新上傳。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