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視頻自製劇匆匆那年被原作者起訴未授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1-07 08:05
新浪科技訊 1月7日消息,搜狐視頻近日上映的自製網絡劇《匆匆那年:好久不見》被小作者王曉(筆名:九夜茴)起訴,稱其未經授權擅自改編原著。
王曉在微博發布的聲明中稱,“搜狐視頻在沒有得到本人授權的情況下,擅自改編《匆匆那年》,利用《匆匆那年》的原有人物和故事框架,製作出品了所謂的續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見》。上述行為嚴重涉嫌侵犯《作權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給本人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和困擾,也極大破壞了行業良好秩序。”
王曉還在隨后的長微博中提到,自己是在2012年4月5日與搜狐簽訂的協議。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於合同是否到期,以及搜狐是否擁有永久小續集改編權。
王曉聲稱自己當時談的合同有效期是3年,但實際上合同裏沒有注明合同有效期。另外,她也不接受搜狐自己出品的這部續集。“你現在在續集片頭掛根據我的小《匆匆那年》改編,哪個情節是我寫出來的?如果你這個續集是合法的,那麼我寫匆匆那年續並改編出影視劇的話,難道算我侵了你的權?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王曉在長微博中寫道。
而搜狐在針對王曉的回應中稱:“本公司與王曉女士簽署《電視劇改編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作者王曉已將小《匆匆那年》之劇本改編權以及電視劇、網絡劇改編權(以下統稱“小改編權”)永久轉讓予本公司。協議約定,本公司有權根據小改編的劇本攝製電視劇、網絡劇,亦有權通過互聯網、電視媒體、手機終端等多種渠道和媒體進行傳播;本公司根據小改編的電視劇劇本作品以及根據小改編的電視劇、網絡劇等作品,其作權全部屬本公司所有。為此,本公司的行為屬於正當行使其合法享有的小改編權及拍攝權。”
截至目前,《匆匆那年:好久不見》已在搜狐視頻上線,而王曉表示也已經將上訴材料交至法院。(劉璨)
以下為王曉微博聲明:
本人九夜茴為小《匆匆那年》原作者,現就《匆匆那年》版權事宜特聲明如下:
《匆匆那年》自出版以來,改編的電影、網絡劇深受廣大讀者和觀的厚愛,作者在此對讀者和廣大觀一直以來的支持表示深深的感謝。近日,搜狐視頻在沒有得到本人授權的情況下,擅自改編《匆匆那年》,利用《匆匆那年》的原有人物和故事框架,製作出品了所謂的續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見》。並於近期在其網站上進行大力宣傳並將即日上線,使讀者和觀誤認為與原著小《匆匆那年》相關。上述行為嚴重涉嫌侵犯《作權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給本人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和困擾,也極大破壞了行業良好秩序。
《匆匆那年》書中的人物、故事框架等元素都是本人所獨創,依法受到保護。對此,本人特聲明如下:
1、 本人未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改編《匆匆那年》文字作品、影視作品之續集;
2、搜狐視頻應於本聲明發出之時立即停止在其網站上播放《匆匆那年:好久不見》,並公開致歉。否則本人將對上述侵權主體及相關責任人採取相應法律措施,以捍衛基本事實,維護原作者的合法權益。
在此,本人也懇請廣大媒體朋友和社會公充分了解客觀事實、尊重國家法律,如實報導和傳播事實真相。
特此聲明!
九夜茴
以下為搜狐視頻聲明:
天津金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注意到《匆匆那年》小作者王曉(筆名:九夜茴)女士於2015年12月27日在社交平台發布關於本公司侵權的言論,為澄清事實,尊重契約精神,現聲明如下:
2012年4月5日,本公司與王曉女士簽署《電視劇改編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作者王曉已將小《匆匆那年》之劇本改編權以及電視劇、網絡劇改編權(以下統稱“小改編權”)永久轉讓予本公司。協議約定,本公司有權根據小改編的劇本攝製電視劇、網絡劇,亦有權通過互聯網、電視媒體、手機終端等多種渠道和媒體進行傳播;本公司根據小改編的電視劇劇本作品以及根據小改編的電視劇、網絡劇等作品,其作權全部屬本公司所有。為此,本公司的行為屬於正當行使其合法享有的小改編權及拍攝權。
合同有價,契約精神無價。本公司希望相關方能夠恪守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尊重客觀事實,謹言慎行。對於侵犯本公司名譽權及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本公司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天津金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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