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意向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7 16:05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0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年9月7日起算三個月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為擴大營運規模並提升競爭優勢,本公司擬與立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錡」)簽署意向書,本公司擬透過孫
公司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思」)公開收購立錡
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約35%~51%,每股收購對價為新台幣195元。
於完成公開收購後,擬依相關法律規定由旭思與立錡進行股份轉換,
旭思擬以前述公開收購之價格支付立錡之股東作為對價,使立錡成
為旭思100%持股之子公司。有關參與股份轉換雙方之具體權利義務
及其他相關事項,將於股份轉換契約中明定之並由雙方另行依法召
開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之。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將與立錡之經營團隊共同討論及規劃未來業務發展計畫,
確保雙方於業務計畫、客戶群、銷售策略、產品開發及技術開發
計畫等,維持緊密之合作。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立錡是一間國際級的類比IC設計公司,其產品廣泛應用於筆記型電腦、
消費性終端產品、網路通訊裝置、大尺寸面板顯示器等領域。本公司
為全球IC設計領導廠商,專注於無線通訊及數位媒體等技術領域,
所提供的晶片整合系統解決方案,包含無線通訊、高解析度電視、
光儲存、DVD及藍光等相關產品,市場上均居領導地位。雙方產品
運用在相似的消費性產品中,然應用範圍互補。待立錡成為集團之
成員後,將可提供客戶一次性採購的便利,同時擴大集團的經營規模、
以提升經營績效與競爭力。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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