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案 墾管處擬懲13人 包括歷任處長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09 16:37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違規經營14年,營建署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墾管處今天召開考績會,會中提出13人懲處名單,包括歷任處長、副處長、秘書以及相關業務主管,其中8人在職、5人已經退休。
(溫蘭魁報導)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違規經營案延燒,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今天(9日)針對悠活案件召開考績會,討論的範圍從88年悠活開始營業到102年違規經營事件曝光,墾管處副處長李登志表示,民國88年,墾管處雖然還沒有建管權,也不是建管主管機關,但,悠活位在墾丁國家公園裡面,因此,針對當時沒有積極處理的部分列入討論範圍,民國91年7月,墾管處接建管權,照規定應該針對墾丁國家公園裡面的違規建築進行裁處,經過一上午的開會討論,最後提出13人懲處名單「接建管之後,就建管違規的行為我們要進行裁處,但是都沒有做,包括處長、副處長、秘書、相關業務主管,還在工作的8個,另外有5個已經退休了。」
墾管處只願公佈建議懲處人數,不願透露13人名單,這份名單將送交營建署考績會通過之後確定。
此外,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表示,針對悠活案,屏東縣政府仍在檢討到底是哪些環節出了問題,才能知道是否有人員失職,以及是否需要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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