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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美股評論:評級問題的真正癥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2-13 15:31


導讀:財經撰稿人達斯(Satyajit Das)在MarketWatch撰文指出,美國司法部對標普的訴訟歸根結底還是兩者之間的一場低層面的博弈,雖然已經驚心動魄,但實際上,無論官司結果如何,評級和評級機構的最基本問題都不會得到解決。

以下即達斯的評論文章全文:


美國司法部已經向評級機構標準普爾提起了訴訟,希望能夠將2008金融危機的一部分責任歸於後者。

然而,正如前總統艾森豪威爾曾經說過的:“在所有的獵物當中,替罪羊從來都是最容易找到的。”

美國政府的訴訟其實是有意忽略了評級機構一些最基本的特質。2007年至2008年的麻煩發生之后,其實各評級機構都已經遭到了一系列私立部門的訴訟。司法部的起訴與私立部門的訴訟,其最大的差別就在於指控標準普爾違反了1989年《金融機構改革、復興與強化法案》(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form Recovery and Enforcement Act,FIRREA)。

指控的核心就在於,指責標普給予某些資抵押證券的評級缺乏客觀性,未能遵循他們自己的評級方法,不誠實地推高了這些品的信用品質,對風險表述不足。他們指控麥格希(MHP)旗下的標普存在利益衝突,眷顧銀行的利益,以達到增加自己營收和市場份額的目的。

司法部是否能夠勝訴,目前還難以確定。除了在澳洲的兩樁案子(都在上訴之中),各評級機構還從不曾被法庭認定需要為這樣的事情承擔責任。

評級機構的依靠是憲法第一修正案,他們宣稱,評級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只不過,在一個案件當中,一個美國法庭認為,某些特定的事實其實與第一修正案無關。法官的裁決是,評級只是針對一小群投資者,因此並不適用第一修正案。

這些機構的另外一層護甲是,他們的身份就是公認的,基於統計進行評級的機構。他們宣稱,他們自然也會出現風險控制方面的誤差,這是監管機構、銀行和其他市場參與者都會犯的錯誤。

在金融危機之后,面對外間的廣泛抨擊,標準普爾的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麥格勞三世(Harold “Terry” McGraw III)稱,這一機構所犯下的其實完全是誠實的,純粹技術性的錯誤:“我們所作出的少數假設並沒有成為現實,我們只是完全沒有預測到美國房地市場的衰退而已。”

司法部的訴訟或許只是一種策略行為,旨在迫使標普達成和解。司法部要求超過10億美元的金,相當於麥格勞希爾全年的利潤,但是討論已經陷入了僵局。可是,標準普爾其實是很難承認自己曾經行為不當的,因為這就將為未來大量的民事訴訟打開方便之門。

一旦進入庭審階段,雙方都將面對巨大的風險。司法部可不希望在如此一個萬矚目的案件當中敗訴。同樣,漫長的公開審理必然意味標普將自己的內部實踐暴露在長時間的審查之下,大量曝光,這也不是他們願意看到的。司法部訴狀當中曝光的很不合適的內部郵件更進一步凸顯了這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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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郵件及時地讓人們了解到了若幹評級的過程和相關的爭論,看到了荒唐的一面。2006年12月的一封郵件稱:“評級機構還在持續創造一個體型更龐大的怪獸——擔保債務憑證市場。”

另外一封郵件稱:“讓我們祈禱,在紙板搭的房子坍塌之前,我們都積累了足夠的財富,並且退休了。”還有2007年4月的一條即時信息:“我們為每一筆交易進行評級。哪怕交易是婊子策劃的,我們也會去評級。”

標普辯解稱,這些被曝光的郵件是經過了挑選的,而且是被有意從前因后果中間抽離出來的。不過,這些郵件呈送到法庭,肯定不是什麼好事,會大大破壞評級機構的權威和名譽。

其實,無論這一案件的最終結果如何,司法部的訴訟其實都不會解決那些關於評級機構及其在金融市場當中角色的最基本問題。

持續盲目依賴評級機構本身就是個問題。盡管散戶投資者和那些經驗不那麼豐富的機構或許有權利要求一些保護,但是那些更大的,經驗更豐富的機構,或者是那些拿高薪的基金經理人在作出投資決定時依然高度重視評級,就有些說不過去了。既然他們承擔著受托人責任,為什麼他們不應該站出來,解釋一下自己何以在投資時沒有進行獨立的評估呢?

評級的方法,以及評級的意義很長時間以來一直都在被誤讀。盡管評級機構可能是犯下了一些異常的錯誤,但是評級所提供的,其實只是關於一支證券在其壽命期內不能獲得應有表現的風險的評估。評級只是在某一時間點上有效,並非一定針對可能會影響投資價值的那個時間段。評級從來也不是為了提供定價風險基礎而進行的。

盡管各種問題都已經廣為人知,但是評級在金融市場當中所扮演的中心角色依然沒有被削弱。銀行所持有的資本和儲備依然是以具有公信力的機構所作出的評級為基礎的。證券作為擔保物是否可以被接受,以及相應的信用同樣是以評級為基礎確定的。新的監管標準,比如巴塞爾協議,其實也都是進一步認可了他們的角色。投資的指導方針以及相應的授權也都依然和評級掛鉤。

人們並沒有能夠開發出現有評級和評級機構的替代品。標普、穆迪(MCO)和惠譽依然在為全世界超過90%的債券評級。對新評級機構的批准和認可,其速度非常遲緩,過程也很冗長。

散戶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定時,並沒有能夠充分利用現有的獨立信用和風險評估研究。哪怕是所謂的獨立投資決定,其研究方法和作為研究根據的數據,依然高度依賴評級機構。這客觀上也反映了相關任務的複雜性以及必要的替代資源的闕如。

最重要的是,已經被無數的報告和研究所指出的那些基本的問題,很大程度上依然沒有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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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最簡單的事實就是,為評級付款的是證券的發行者,而不是投資者,這就意味最核心的利益衝突依然無法消失。

銀行和評級機構之間的合作依然在持續。司法部的訴狀披露了一些內部的備忘錄,希望以此說明標普不願意像公司內部一些人所呼籲的那樣改變評級方法,依然堅持諮詢發行者和投資銀行家,來評估評級可能導致的結果。一位內部高管索性質問:“所謂‘評級的結果’與尋找真相到底有什麼相干?”

在一些條件的限制之下,發行者依然可以自己選擇為他們債券評級的機構,在不同的模型之間進行比較,以維持對他們最為有利的評估。

其實,當前圍繞評級和評級機構所展開的爭論很容易讓人想起作家品欽(Thomas Pynchon)的警句:“如果他們可以讓你只問些錯誤的問題,那答案怎樣其實都無所謂。”(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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