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自由時報A8版
2.報導日期:102/07/09
3.報導內容:
(1)工商時報B4版
日勝生 今年至少賺1股本
(2)自由時報A8版
美河市九月交屋露曙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工商時報B4版
針對工商時報B4版提及「美河市」若完工入帳,對於EPS的貢獻度是12元左右,
係屬媒體自行推估臆測之結果,有關本公司個案營收、獲利之認列情形及相關
資訊仍以本公司實際公告資訊為準。
(2)自由時報A8版
1.本案係依大眾捷運法及聯合開發相關法令,參與聯合開發投資,所有開發過
程均係依法依約辦理,台北市依法依約應是負有移轉登記之義務。
2.捷運聯合開發,向例均於開發後將部分交通用地移轉於建物承購民眾。過去
諸多案件,既均依此常規辦理土地移轉登記於建物承購民眾,本公司爰亦認
為,本案本應受有同等之權益保護,土地移轉登記應無適法性之疑義。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予以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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