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標案入選中國法院智慧財產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23 10:53
昨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廣東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2年度)》白皮書,白皮書顯示,去年全省法院一審民事案件收案23672件,同比增長近五成,“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成智慧財產權糾紛關鍵詞。
由省高院成功調解、我國迄今為止所審結的金額最大的Ipad商標案也入選了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2012年中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
互聯網成“戰場”
糾紛蔓延至商標權、反不正當競爭領域
據昨日發布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2年度)》白皮書披露,2009年至2012年,全省法院一審民事案件收案6144件、10029件、16094件和23672件,同比增長38.78%、63.23%、60.47%和47.09%。2012年全省新收智慧財產權民事一審案件數量占全國的27.08%,全年共審理訴前臨時禁令申請案件2件,訴前證據保全案件37件,訴前財保全案件16件。
通過對2012年廣東法院審理的捷順科技公司訴百度公司通過搜索引擎關鍵詞廣告和競價排名服務侵害商標權糾紛、美國威斯康辛州花旗參農業總會訴淘寶公司通過網絡交易平台侵害商標權糾紛、完美公司訴阿里巴巴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進行不正當競爭糾紛等典型案件進行分析,省高院副院長徐春建發現“互聯網”和“不正當競爭”成了這些案件中共同的關鍵詞。
白皮書披露,隨網絡技術的高速發展和服務模式的不斷創新,侵權訴訟從視頻分享網站、搜索連結和點對點(P2P)服務提供者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向電子商務、搜索引擎以及安全軟件服務者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蔓延。除侵犯商業秘密、假冒知名品牌注冊商標或企業字型大小、搶注他人知名商標等傳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之外,在互聯網經濟和電子商務不斷興盛的背景下,通過關鍵詞廣告搜索、競價排名和深層連結等網絡服務行為進行不正當競爭、利用網絡打分進行商業抵毀或虛假宣傳等新類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層出不窮。
《反壟斷法》試水
創新性解答相關市場界定難題
在廣東高院審結的目前國內標的最大的反壟斷糾紛——奇虎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中,法院創新性地確立了即時通信品能否構成相關市場的界定標準:既考慮假定壟斷者通過降低品質量或者非暫時性的小幅提高隱含價格而獲取利潤,更考慮到一旦假定壟斷者小幅度持續一段時間收費,能否生大量的需求替代。[NT:PAGE=$]
除奇虎公司訴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糾紛,在惠爾訊公司訴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協會橫向壟斷糾紛的案件中,法院對壟斷侵權行為的司法認定過程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對於如何界定相關市場、採取何種獨特方式以及怎樣評判壟斷行為均給出了明確的標準,對《反壟斷法》的實施和不斷完善起到了推動作用。
“《反壟斷法》生效以來,廣東法院受理的反壟斷民事糾紛開始增多,標志著《反壟斷法》從‘紙面’真正走向了‘實施’。”廣東高院智慧財產權庭有關負責人說。
此外,智慧財產權刑事審判在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中的威懾力進一步發揮。
像楊梅、米東海等銷售假冒“蘋果”、“諾基亞”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燕亞航非法下載、私自架設、運營網絡游戲私服侵害“彈彈堂游戲軟件”作權罪案等一批案件的成功審結,使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
據統計,去年全省新收智慧財產權刑事一審案件2136件,同比上升141.63%,審結2112件,同比上升154.85%。
“專家陪審”探索
破解智慧財產權審判“賠償難”問題
白皮書提出,廣東法院要堅持理論和制度創新,解決制約司法保護力度提高的瓶頸問題,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案件數量多、類型複雜、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湧現的實踐優勢,以進一步加大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為主和目標,大力推進訴訟制度、證據制度等各項制度改革。
今年,廣東高院將積極探索以證據披露、證據妨礙和優勢證據規則查明智慧財產權侵權損害的實際損失,破解長期困擾智慧財產權審判的“賠償難”問題。探索開展專家諮詢、專家陪審、專家輔助人出庭的可行性和有效途徑。
?經典案例
從訴賠400萬元到支付6000萬元
Ipad商標案深度揭秘
“從下午2時調解到晚上10時,大家都沒吃晚飯”
昨日,由省高院成功調解的Ipad商標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2012年中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而省高院相關負責人也再次揭秘Ipad商標案背后的調解故事——蘋果為何會在訴求判令涉案商標歸其所有並賠償其調查費、律師費損失人民幣400萬元后出現“360°轉變”,最終支付給被上訴人深圳唯冠公司6000萬美元?[NT:PAGE=$]
當時,糾紛氣氛劍拔弩張,省高院意識到,只有調解才能達到多贏的最佳效果——中國是蘋果公司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市場,如果這麼大的市場份額晚一天進入就會損失很大。蘋果公司的目的是要商標,使其Ipad品能夠盡快進入中國大陸市場,實現其商業利益;而唯冠公司則是想獲得一筆款項盡快解決債務問題;兩者具備調解的基礎。
然而,調解過程卻遭遇諸多阻礙。
在調解的數額方面,作為世界上市值第一大公司的蘋果公司,因法律制度方面的差異,堅持認為已付款購買涉案Ipad商標,該商標應當歸他們所有,一直不願意出太多的錢調解。
“我們耐心向其解釋,跟蘋果公司算賬,品遲上市一天要損失多少錢,早點解決這個問題,以時間換市場,他們才同意出錢,價格一點點往上提。”經辦法官告訴記者,調解談判異常辛苦,印象最深的一次甚至談到凌晨1時,最后蘋果公司終於出到6000萬美元。
但是由於多的債權人代表不同利益,唯冠方面的調解同樣“狀況百出”。中間甚至出現由於唯冠公司債權人對深圳唯冠提起破清算訴訟,調解工作一度中止;而之后當蘋果公司的高管專程從美國飛過來時,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卻突然不肯來了。
經辦法官仍然記得最后階段的談判。“那天從下午2時談到晚上10時,整整8個小時,大家都沒有吃晚飯。”
該案既涉及商標法等智慧財產權法律,又涉及合同法等商事法律關係;既涉及實體問題的判斷,又涉及管轄等爭議;既涉及國內外兩大主體,又與執行、破等交叉關聯,背后利益錯綜複雜。
然而這起涉及中國、美國、英國以及台灣等4個國家和地區的跨國糾紛最后還是在成功調解下下圓滿句號。這也是我國迄今為止所審結的金額最大,社會影響最大,國內外關注度最高的智慧財產權案件。
南方日報記者 趙琦玉 通訊員 裘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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