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貨幣清算 農曆年前可存人民幣
鉅亨網新聞中心
大陸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台北分行今天簽署「關於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央行已協調中銀台北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最快農曆年前外匯指定銀行DBU即可開辦人民幣業務,存款先上路,每日買賣及匯款額度比照香港,但匯款人及收款人可不限同名帳戶,比香港來得有彈性。(黃悅嬌報導)
央行表示,大陸人行與中銀台北完成人民幣清算協議簽署後,一月二十八號中銀台北將向央行遞件申請成為人民幣清算行;央行與中銀台北也將於一月三十號邀請國內外匯指定銀行DBU在央行舉辦有關人民幣業務的法規及清算說明會,等到中銀台北完成相關準備工作,指定銀行即可與中銀台北簽署清算協議並辦理開戶曆,最快農曆年前外匯指定銀行就可開辦人民幣業務。央行副總裁楊金龍說,農曆年前人民幣存款可望先上路。『先一定要有存款才會有放款。』
官員說明,存放款業務先上路,其他人民幣理財商品須等資金池達到一定規模才會陸續開辦,依據香港經驗至少要有六百億人民幣,香港也費時約一兩年,台灣則須由市場決定。至於人民幣存款利率將由清算行依據市場機制決定,目前還不曉得。另外,依據央行修正發布的「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未來個人每次買賣人民幣現鈔或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限額為人民幣兩萬元,每日匯款至大陸限額為人民幣八萬元,額度與香港相同,匯款人及收款人不限同名帳戶,比香港限制須為同名帳戶更具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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