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獲微軟Android專利授權:防患於未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18 08:29
李娜 王滋
昨日,微軟宣佈已經與富士康母公司鴻海科技集團簽署一份全球專利授權協議,範圍涵蓋微軟專利組合中可供用於執行安卓和Chrome OS作業系統的廣泛內容,包括智能型手機、平板電腦和電視等。該協議將避免鴻海因為製造Android或Chrome設備遭到微軟的起訴。
此前,與微軟簽署Android授權協議的還包括三星、LG和HTC,以及台灣仁寶、廣達、和碩及緯創等代工廠商。
“這次簽署協議並不僅僅限於目前鴻海正在代工的一些手機和平板品,而是涉及未來更多與之相關的品。”富士康內部人士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安卓更多的被認為是谷歌的品,但其中有一些代碼涉及到微軟的專利授權,鴻海目前也有手機軟件方面的研究規劃,協議的簽訂也是為了“防患於未然”。
“我們樂於見到全球最大的合約製造商鴻海科技集團成為微軟安卓授權計劃中的受益公司之一。”微軟智慧財權事業群全球副總裁暨副法務長霍拉西奧·古鐵雷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通過向品牌公司及其合約製造商提供專利授權,微軟已將專利組合中的廣泛內容授權給生超過全球40%消費電子品的製造商。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曹新明告訴記者,微軟提及的“廣泛專利組合授權”一般來說有兩層含義,一方面可能是把版權和專利合在一起一攬子組合授權,另一方面可能有多個專利,一個一個授權比較麻煩,費用也高,把專利打包,協商使用都很便捷。
此外,曹新明認為取得授權有可能是鴻海未來的經營計劃之一。
“在中國現在有幾種經營模式,一個是經營者,專門從事安卓手機品牌的製造商,要簽的協議應該是製造商協議。但是有一個問題,授權只是製造權,還沒有銷售權。而賣安卓手機需要專利授權,所以銷售商也需要這個專利。這兩個是分開給的。還有一種模式是把兩個權利都給製造商,這樣他們就可以既製造也賣。”曹新明對記者表示,像鴻海這種,很可能會獲取專利銷售權,如果它自己想賣手機,必須獲得銷售權。對鴻海來說經營方式比較多樣便利。
上述富士康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現在很少有製造商只是為了做硬件代工而做代工,富士康一直在做軟件方面的開發和規劃,和客戶一樣,富士康也有使用到微軟專利品的機會,所以簽署協議對於未來軟件規劃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但對於涉及的相關金額,鴻海發言人表示並不方便透露。此前業內曾估算過相關廠商需要為專利向微軟支付的費用,每部安卓機型達到5~20美元,也有消息稱,三星每部安卓手機需要給微軟15美元,微軟從安卓掙的錢甚至超過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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