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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

政院審議反媒體壟斷法 取消回溯條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行政院今天再次審查「反媒體壟斷法」,新版條文取消原草案中的「過渡條款」,在立法前已經完成的媒體結合案將不會溯及既往。NCC所提出的草案中,對於當初劃下禁止整合的13道紅線仍舊維持不變,沒有部會對這些門檻提出不同意見。行政院今天已經完成2/3討論,最快明天就可完成審查。(李人岳報導)

行政院再次審議「反媒體壟斷法」,新版條文取消原本草案中的「過渡條款」,在立法前已經完成的媒體結合案將不做回溯處理。根據原有草案條文,跨過13道管制紅線的業者,在新法實施2年內必須要處分持股達到符合法令的規定,NCC取消過渡條款之後,現有已經跨過草案門檻的業者,將不會溯及既往。


NCC所提出的草案中,對於當初劃下禁止整合的13道紅線仍舊維持不變,只是將頻道整合、經營以及代理頻道的上限,由15個放寬為20個。其他門檻包括報業年平均閱報率如果超過10%,將禁止併購廣電媒體;日報、週刊和廣電媒體整合,如果收視率超過20%也禁止整合。在審查會中,沒有部會對這些門檻提出不同意見。

另外,NCC原本希望將新聞公約納入工作規則,不過勞委會認為新聞公約和勞基法無關,難以涵蓋管理,因此審查會修正與勞基法相關部分納入工作規則由勞委會主管;其餘仍列新聞公約由NCC管理。周一的審查會已經完成2/3討論,最快周二就可完成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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