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十次買回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1 11:49
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01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913,776,55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9/02~104/10/3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5.00~4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6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4,2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1/10/23~101/12/22買回3,000,000股
104/03/24~104/05/23買回1,200,000股
104/08/04~104/10/03買回3,0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4年09月01日敦吉科技104年第五次董事會議事錄:
案由:本公司擬依相關規定第十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謹提請
討論。
說明:
1.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
定辦理。
2.本公司擬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相關事項如下: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913,776,553元。
(四)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04年09月02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止。預計買回3,000,000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64%。
(五)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 25至 40元,惟若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
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六)買回之方式: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每日可買進數量為1,000,000股以內。
3.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64%,並且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考慮
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另委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買回股份
價格合理性出具評估報告書。
4.本次買回之股份將悉數辦理銷除,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本案通過後將呈主管機關備查,如遇法令更新或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修正時及其他相關
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敦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4年09月01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6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2.1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敦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金流出,餘對
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雖有變動但對於
該公司之財務狀況影響尚為合理。
綜上評估,敦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
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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